案例阅读 | 下载首页 | 下载分类 | 最近更新 | 排 行 榜 | | |
载入中...
营销论坛    
广告服务    
收藏本站    
网络营销   经营管理   电子商务   创业指南   商业计划   网站策划   成功激励   财务资料   报告论文   营销资料   咨询培训   战略管理
营销观察   案例实务   网络策划   网站建设   经营管理   电子商务   创业指南   IT 业 界   营 销 人   搜索引擎   网站排名   企业运营
文章搜索: 分类 关键字
载入中...
您的位置:首页营销观察营销战略 → 在我国开设股指期货的可行性分析

在我国开设股指期货的可行性分析

日期:2008-4-4 18:01:50 人气:     [ ]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和约。在我国现阶段是否适合推出股指期货呢?本文主要从立法情况、市场条件、技术条件、股票市场规模等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笔者认为:我国还需加快有关股指期货的立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快机构投资者的培育,为股指期货的尽快推出创造条件。

股指期货,是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1982年,第一张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美国股市数值线期货合约在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诞生,从而开辟了股指衍生工具的先河。之后,股指期货便风靡全世界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目前,全世界一共有数百种股指期货与期权合约在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发达的金融中心城市进行交易,成为仅次于利率期货的第二大金融衍生工具。

在我国现阶段是否适合开设股指期货呢?有关专家对此意见不一。本文主要从立法情况、市场条件、技术条件等几个方面分析我国现阶段开设股指期货的可行性。
关于股指期货的立法情况
我国尚未从立法上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奠定基础。《证券法》对上市股票指数期货具有硬约束,《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上市股票指数期货具有软约束。《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交易所从事现货交易,这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指数期货是硬性约束;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期货交易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但对上市股票指数期货来说,存在以下约束:《条例》规定期货交易不得进行现金交割,而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必须以现金交割方式进行现金结算才具有可操作性,《条例》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期货市场,这明显有悖于股票指数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将是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的事实。因此,《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上市股票指数期货存在软约束。

我国要想尽快推出股票指数期货,必须尽快对《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对股票指数期货的限制性条件作出修改。从长远来看,为完善法规体系,符合国际惯例,应尽快制定《期货法》,对股指等金融期货的监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进行具体法律规定。
股票市场规模已基本具备开设股指期货的条件
市场规模不仅对期货市场中可交割金融工具的发展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作为不可交割工具来缔造的金融期货的发展也十分重要,对于股票指数期货,市场规模的重要性在于足够大的市场规模所带来的对操纵股票指数价值的限制,以及对价格有效性的保证。如果市场规模过小,在收市前的最后几分钟内能够托高或压低某几只股票的价位,这无疑会阻碍股票指数期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股票市场规模上,我国应该已经具备了开设股票指数期货的条件。将我国单个证券交易所的年成交量与香港1985年开办股票指数期货时的年成交量进行对比,可以看到我国现有的股票市场规模已远远超过当时的香港市场。1984年香港证交所的股票交易金额不足500亿港元。而至2000年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已连续4年成交量超过10000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是连续5年成交量突破10000亿元。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高换手率情况,以我国股票交易换手率平均高于香港10倍计算,我国目前单个交易所的年成交量仍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香港市场的10倍左右。
机构投资者的数量是否满足开设股指期货的要求
金融现券市场中必须存在大量的、又通过期货市场实现套期保值需求的机构投资者。金融现券市场的投资者是期货市场套期保值交易的潜在参与者,其中理性的机构投资者越多、构成越丰富,其积极的资产组合管理越能促使其对期货市场的参与,并最终成为套期保值的主体。

我国股票现券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数量是否满足开设股指期货的要求?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少,类型单一,主要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资产十分有限。尽管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障碍已经基本消除,但由于它是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所以尽管从理论上讲,保险资金的入市为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和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扩大提供了保证,但是希望它能带来机构投资者规模的迅速扩大是不现实的。除非能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实现投资基金品种的创新。另外,养老基金能否如发达国家市场那样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还有待于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养老基金管理是金融期货工具及其交易市场的需求大户。如通过出售股票指数期货来抵消股票市场下跌的套头交易,就是首先由养老基金管理者开发和运用的。所以,在证券投资基金进入市场仅2年多,市场投资者构成又以散户为主的市场条件下,我国机构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创新需求比较有限,当然,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机构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创新需求在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过程中正逐步形成和增强。

另一些人认为:从投资者的结构看,近年来特别是从1999年以来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虽然到目前为止,小投资者所占的比例仍然很大,但在券商的实力不断壮大的同时,其它具有较大资金实力的机构投资者也开始进入股市或被允许进入股市。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及类型的增加使得股市博弈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如果说以往是大机构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博奕,机构由于资金、人才、信息的优势而在这场博弈中占尽优势的话,那么现在的市场实际上已经逐渐演化为机构投资者之间竞争和博弈的市场,任何机构投资者都难以凭借自己某一方面的优势来操纵规模已变得庞大的市场。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目前的机构投资者有逐渐发展的趋势,但数量上还不够。但这并不完全构成开设股指期货的障碍。何况,股指期货的开设还有利于进一步培育机构投资者。培育机构投资者需要有丰富的投资品种,特别是风险管理工具。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为机构投资者增加了投资品种,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利于促进组合投资,降低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使得机构投资者可从原来的买进之后等待股票价格上升的单一模式转变为双向投资模式。
股票指数的良好的抗操纵性
按照国际市场规范,股票指数使用功能分为两类:指标指数和交易指数。指标指数作为市场的表征,而交易指数作为指数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ETE)等结构性产品的标的以及作为金融衍生产品的标的。交易指数有别于指标指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交易指数的真实性、连续性,交易指数作为金融期货合约标的必须能够较好地发挥经济功能尤其是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交易指数必须具有抗操纵性,交易指数编制方法的高透明度和纯客观性。

我国股票指数已经具有良好的抗操纵性。开设股票指数期货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股票指数不易被操纵。我国目前的股票指数主要有上证指数、上证30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深证成份指数,这些指数易被机构投资者操纵吗?让我们来看一组数据。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量达到了1000多家,A股股票总值超过了3万亿元,A股流通市值不止9000亿元。这是规模庞大的股市,个别机构甚至少数机构联合起来已无法控制大盘的运行和股指走向。而且,为防止机构操纵股指,股指期货可以用临近交收的某一时域的指数平均数作为基准,这就更使个别机构或少数机构操纵股指变得不可能,因为它如果想通过操纵股票指数获利,就必须操纵一定时域的股标指数,其难度可想而知。所以,在目前,股票指数已具备了良好的抗操纵性。
证券市场监管日益有力和高效、法制化
要开设股票指数期货,市场监管就必须达到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否则就极易造成市场投机盛行。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在10年的证券市场监管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无疑会提高它的市场监管水平。同时,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交易、结算和监管体系正在逐渐形成,这尤其体现在市场法制化建设上。《证券法》——这一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已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必将大大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新《刑法》已经开始加重对国内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弄虚作假的处罚力度,这无疑会提高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质量。所以,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已经能够满足开设股指期货的要求。

另外,我们还有很多国外、国内的先进经验可以借鉴和参考。西方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开设股指期货已经18年了。这18年中,它们已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这些经验和教训为我们开设股指期货提供了大量的借鉴和参考,可以减少我们走弯路。我国在股指期货以及商品期方面的实践和经验也会让我们在开设股指期货时获益非浅。1993年,海南证券交易中心便推出了深圳股票指数期货,可以说是我国在股指期货上的第一次尝试,虽然经过一段时间以后,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而被迫终止,但已经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珍贵的经验。商品期货在我国已经存在和发展了一段时日,它同样给予了我们很多的可以借鉴的经验和教训。此外,它还能培养期货交易领域里的人才,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期货交易的规律,普及期货专业知识,从而为股指期货的开设创造条件。

还有,我国股市目前没有股票抛空机制,并不影响我国开设股标指数期货。因为无论是从市场历史还是从理论逻辑上来说,股票现货的抛空机制并不是股票指数期货存在的必需前提条件。相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机制的不存在只会使股票指数期货运行更安全。

最后,我国现货市场的也可以接受股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的推出,有可能会加剧股票现货市场价格的波动,尤其是当股指期货到期日“交割”时。此外,短期内也会因投机者追逐利润,而造成部分股票资金转移到期货市场上的现象。但是,推出股票指数期货,意味着国内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期货的诞生,会改善中国股票市场的现有结构,使市场结构趋于合理;同时也会使交易策略多元化,使证券期货市场产生结构性变革,促使中国股票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同时,开设股指期货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为股票市场创建其他金融期货品种和交易工具奠定了基础,为开放式基金的诞生创造了条件。所以,推出股标指数期货也是我国现货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

出处:http://www.b770.com/ 作者:不详
 热点文章
·汽车行业营销渠道力构筑
·销售团队口号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会议营销主持词
·销售团队游戏
·营销团队激励歌曲
·渠道销售技巧
·一份2200万创业计划
·促销技巧
·电话营销话术
 站长提供
版权所有『中国营销网』 Copyright© 2006-2010 WWW.B77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营销网涉及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中国营销网将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资料,感谢大家对中国营销网的支持!
QQ群:27490379(已满) 38744281
沪ICP备06037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