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 中国直销立法草案核心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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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7-7-10 10:44:49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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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直销立法草案核心条款发布于2007-4-12 2:54:26,■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美元; ■ 企业必须具有3年以上直销运营历史; ■ 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以外的至少5个以上国际区域市场开展直销业务; ■ 企业上一个财经年度完成的销售总额应该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 ■ 企业在申请直销运营资格时必须缴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至少在2000万元人民币左右;企业获取直销运营资格后应将年度总营业额的20%缴纳作为保证金; ■ 企业必须有完整的生产系统和自有产品,同时也允许销售其它生产厂家的产品,比例应当为50% 或高于50%; ■ 允许直销商的组织结构有若干层次; ■ 在市场组织形式上坚持先开店铺后发展直销商; ■ 在直销组织发展中严禁高额入门费,但可适度收取资料费,费用估计会控制在50元以下; ■ 为防止直销商囤货和把整个直销组织拓展演变为老鼠会,控制每个月度直销商的个人消费额度,额度估计在3000元左右; ■ 所有直销商的资格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保存期应当在5年以上; ■ 为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控和管理,直销企业应把自己的资讯和经营管理系统信息与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主管机构并网; ■ 加强对直销活动中教育培训的管理,其中尤其是对参训人数的控制,譬如公司总部举办可允许1000人;省级分公司举办可允许500人;地市级分公司举办可允许200人;连锁专卖店举办可允许100人;直销商举办可允许50人等; ■ 规定120天的有条件退货期和30天的无因退货期; ■ 严禁公务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入; ■ 建立行业协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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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处:不详 作者: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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