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阅读 | 下载首页 | 下载分类 | 最近更新 | 排 行 榜 | | |
载入中...
营销论坛    
广告服务    
收藏本站    
网络营销   经营管理   电子商务   创业指南   商业计划   网站策划   成功激励   财务资料   报告论文   营销资料   咨询培训   战略管理
营销观察   案例实务   网络策划   网站建设   经营管理   电子商务   创业指南   IT 业 界   营 销 人   搜索引擎   网站排名   企业运营
文章搜索: 分类 关键字
载入中...
您的位置:首页营销观察营销策划 → 策划人创意“三境界”

策划人创意“三境界”

日期:2008-1-4 14:18:50 人气:     [ ]
在知识经济年代,策划行业作为“智业”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策划是一门复合性的交叉学科,需要策划人掌握营销学、商品学、管理学、传播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门学科知识。所以真才实学的策划人其实是一个通才,他能运用不同的思维方式,将单线思维转变为复合思维,将封闭思维转变为发散思维,将静态思维转变为动态思维,他能灵活转变多种思维、整合多种有利资源,创造出一个个商业奇迹。目前,策划人作为企业的外脑,更被奉为企业的“坐上宾”。作为“外脑”,创意自然是策划的灵魂与至高点。一般来说,策划人都要经过三重境界才能到达创意的形成。
 
境界一:癫狂
 
策划人在策划创造时,思维达到一定极致时,便会进入一种奇怪的心理状态——癫狂。处于这种状态时,策划人头脑异常兴奋,思维很活跃,感情最丰富最强烈,常常带着有似于精神病患者的奇异的自动性、不可控制性及变态性。此时也正是创意孕育而生的时候。
 
策划人一旦进入了该境界,头脑就仿佛受到了另一种思维的支配,进入了一种非自主想象的精神状态,此时策划主体就出现了如痴如狂、意不由己、情难自禁的非自觉精神状态。一个个突发奇想的创意也在脑中闪现,并且逐步完善。处于极度兴奋的策划主体一反常态,激情四射,他们的大脑皮层对情绪中枢的抑制机能被兴奋机能所遏制,使他们的分析能力和自控能力有所减弱。这种几近癫狂的精神状态是创意初具睨端的最原始状态,接下来策划主体就要进入下一个状态将创意细化,进行具体分析。
 
境界二:沉思
 
癫狂状态只是一瞬间的,一个创意要想让它付诸实践就必须经过理性分析,因为创意不能凭空想象,想当然的“创造发明”,不切实际的创意只能说是胡诌。好的创意需要对企业特性和中国国情有非常深刻的把握,以及对社会及行业趋势的准确把握。只有在掌握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创造,创意才更有实际价值,这就要求策划主体有冷静的头脑。
 
沉思是创意完善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癫狂状态下“奔”出来的创意是未经修饰的玉石,只有在沉思状态下才能把创意雕刻成一块精美的玉。就如粮食酿造会变成醇美的酒一样,沉思就是对创意的加工处理过程。任何创意方案的实现,都不是一步到位可以现实的。要成功地将创意在实际中得以实现,并取得良好成效,就需要策划主体将创意细化,分解成若干可以控制的步骤,每一步都有阶段性成果,直至不能再细分为止。就像过河,要想不湿鞋,每跨一步都要垫一块石头,使创意通过这些中间的支点,顺利达成最后的目标。策划主体在沉思过程中要不断找垫脚石,让创意能通过支点顺利过河。在此过程中,策划主体也能感受到一步步成功所带来的喜悦和内心激荡。但仅仅找到垫脚石还是不够的,创意还需在下一个境界中“镀金”。
 
境界三:内觉
 
在创意创造过程中,深层心理同样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策划主体对深层心理内容进行捕捉和体验,然后把这些深层心理内容反映在创意的实施中,我们称之为内觉对创意的反射作用。策划主体的内觉体验包含着深刻的社会性质,是社会文化因素与个人欲望、需求的结合体。它带有浓郁的个人情感色彩,所以在创意的出现、完善与实施中这种情感色彩自始至终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只是开始不太明显,越到后来越明显,到最后阶段感情倾向就更为明确。有的创意从一开始就带有社会道义、人文情怀、文化底蕴等具有积极情感导向的情感色彩,这种创意就能在实施过程中非常容易被采纳和接受;有的创意并没有任何感情倾向或者不符合精神文明的要求,这些创意就需要在内觉体验过程中不断改进,不断趋于良性情感方向。因为好创意必须合法、合情、合理。
 
在经过了“三境界”的磨砺之后,创意就差不多成型了。这时策划人就应该为创意再进行最后的“量体裁衣”,把创意进行包装,进行造势,再合乎时宜地推出,尽量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收获。
出处:http://www.b770.com/ 作者:不详
 相关文章
·策划人创意“三境界”
 热点文章
·汽车行业营销渠道力构筑
·销售团队口号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会议营销主持词
·销售团队游戏
·营销团队激励歌曲
·渠道销售技巧
·一份2200万创业计划
·促销技巧
·电话营销话术
 站长提供
版权所有『中国营销网』 Copyright© 2006-2010 WWW.B77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营销网涉及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中国营销网将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资料,感谢大家对中国营销网的支持!
QQ群:27490379(已满) 38744281
沪ICP备06037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