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直销法》 |
|
| 日期:2007-7-10 10:39:30 人气:
[大
中 小] |
|
|
|
|
|
如果有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退款,则用该退款数目乘以24条2-3项所规定的担保金百分比,得出的数字返还。 (3)根据24条2-3项,如果《总统令》中规定的担保金日期已过,则该储备的担保金返还。在这种情况中、市长或省长可以根据产品退款情况,根据多层传销公司的信誉度,根据《总统令》中规定的标准,限制这种返还。 [fs:page] 2.任何要求担保金返还者,都应向市长或省长提交请求批准申请书,该申请书内容要按照《通商产业部法令》规定填写,据此申请书获得批准。 3.如多层次传销公司修改了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也应该向市长、省长报告。 第26条 担保金权力的实施 1.当一个多层传销公司暂停经营或取消注册,消费者和传销商有权退货退款,并比任何其它债权人伏先接受退款。 2.要求这种退货退款的任何人可向地区法院申请。 3.上述行为需按《非诉讼程序法》办理。 4.在多层传销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金协议的情况下,要求退货退款者可根据担保条件向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申请。 第27条 赔偿金数量限制 如果多层传销公司合同被取消(指22条以外情况),向消费者要求赔偿金的数量不能超过下列条款加上按《总统令》规定的延误罚款。 1.如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被退回,钱数等于通常产品使用费和标准服务使用费。如果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价格和产品和服务退货时的价格之间的差异大于上述数字,那么产品和服务价格和产品和服务价值之间的差异要在退货之时退回。 2.如果已提供的产品和已提供的服务没有退回,钱数平等于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如果服务的提供已经开始但没有完成,钱数等于已经被提供的服务的价格。 3.如果在提供产品和提供职务之前取消合同,钱数等于签订合同的标准费用。 第28条 多层传销公司支付的发起奖金 1.多层传销公司向传销商支付的发起奖金总额不能超过《总统令》规定的限度。 2.多层传销公司支付的发起奖金应与登记注册时报告的计算方式与支付标谁一致,不许有差异。 3.除了零售差价,无论多层传销公司向传销商支付什么收益都归属于发起奖金。零售差价不同于发起奖金,它是多层传销商直销产品的获益。 第四章 多层次传销(3) 第29条 多层传销公司的暂停和关闭 1.当一个多层传销公司暂停或关闭其业务时,或重新开始其暂停业务时,它应预先向市长或省长报告。 2.多层传销公司关闭它的业务时,其登记注册随即作废无效。 第30条 禁止多层传销组织转让 多层传销组织和多层传销商的身份,不允许转让给他人,或从他人处接受转让。 第31条 多层传销商的退货 1.多层传销商可用递交书面通知给多层传销公司实施退货。 2.多层传销公司不能对退货强加任何限制。 3.多层传销商可以退回没有卖出的产品和服务,不论签订合同的日期。同时多层传销公司应立即退款。 [fs:page] 第32条 禁止 1.一个多层次销售者不许有下列行为: (1)强制对方签合同,阻碍对方退货,阻碍对方取消合同。 (2)采用欺骗、误导手法引诱对方签订合同和妨碍对方退货。 (3)给传销商、或新参加者强加存货负担,不论什么名目都不允许,例如:入会货、试用产品、销售工具、销售额、培训费等等。 (4)强加给传销商发展下线数量。 (5)对传销商未售出产品的退货期限强加限制,并且传销商买货和退货纳差价超过《总统令》规定。 (6)在17条5项所述的发给传销商助手册上提供虚假信息。 (7)在提供给传销商的特殊收益上提供虚假信息。 (8)在有关多层传销组织活动内容和经营上传播虚假信息,做夸张事实宣传。 (9)通过传销商,强迫其下线购买产品和服务。 (10)对产品和服务实行安排销售。 (11)对传销商发展下线支付奖金,或在发起奖金之外又支付奖金。 (12)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价格做超过实际的虚假宣传。 (13)使用一个误导传销商成为传销公司雇员的名称。 (14)为干扰退货之目的,改变企业地址、电话。 2.任何多层次销售组织及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事金钱经营,或打着经营产品和服务的幌子从事金钱经营。 (2)和传销商签订合同以销售产品和服务,或引诱传销商对产品和服务实行安排销售。 3.多层传销公司不能支持或教唆传销商从事上述行为。 第33条 取消注册 1.一个多层传销公司有任何下列行为,市长、省长即可取消其登记注册,或者暂停其部分业务或全部业务一年以下。其行为中有(1)、(2)、(4)行为者,市长和省长应取消其注册。 (1)为获取登记注册而采用欺诈或其它不适当手段。 (2)不符合15条2项的条件。 (3)不符合15条4项,没有向市长、省长提出改变报告。 (4)成为16条中所指不够格者。 (5)违反17条允许个人不登记做传销商,允许公司做传销商,允许雇员做本公司传销商。 (6)违反17条3项没有给传销商发登记卡。 (7)违反17条4项,没有保存传销商登记册,或保存虚假登记册。 (8)违反17条5项,没有向传销商发手册。 (9)违反18条1、2、3项。 (10)广告违反19条1、2项。 (11)违反20条1、2项,没履行通知义务,或提供虚假通知和手册。 (12)设履行21条递交合同单义务,或递交虚假合同单。 [fs:page] (13)违反23条1项,31条3项,拒绝退货退款。 (14)违反24条l一3项,没设担保金。 (15)违反24条7项,没有报告,或提供虚假报告。 (16)违反24条8项,没有报告,或提交虚假材料。 (17)支付发起奖金违反28条1-2项。 (18)违反29条1项,没有报告,或做虚假报告。 (19)违反3l条2项,强加退货限制。 (20)违反32条1-3项,从事禁止行为。 (21)在暂停期仍从事经营。 (22)其它违反法律损害消费者行为。 2.注册取消和暂停方式遵照《总统令》规定。 3.如果多层次传销公司的注册被取消,传销商可以在取消注册之时退回他未售出的产品,而不论其合同签订日期。 第34条 暂停与关闭中的义务 1.既使多层直销公司处在暂停状态,它也应当履行23条1-3项、24条、3i条3项中的义务。 2.如果多层传销公司的注册被取消,或者被关闭,如果这时传销商所卖产品和职务还没提供,这时传销商就要做为退货接受这些产品并返还付款。 第35条 地址等变化的公开通知 当一个多层传销公司改变了公司名称、地址、电话时,当一个多层传销公司报告暂停和关闭它的业务时,当一个多层传销公司注册被取消时,市长和省长应随即根据《通商产业部法令》规定做公开通告。 第五章 补充规定 第36条 提交材料等 1.为贯彻本法之目的,市长或省长可以命令直销销售者、通信销售者、多层次销售者提交下列材料;他(她)的组织、销售方式、出示合同单。根据《总统令》,市长、省长也可以派官员去上述公司检查有关文件记录等。 2.官员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表示授权的证件。 第37条 申诉 当市长、省长下达暂停业务或取消注册命令时,他应该给直销销
|
|
|
| 出处:不详 作者:不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