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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电信改革如果以1994年中国联通公司成立为起点,至今将近9年了。开始时只有中国电信与联通公司两家竞争,人们习惯将这种市场格局叫做“双垄断”,认为是复制了英国90年代以前的竞争模式。1998年到2002年我国进行的两次重大电信改革与重组,很象是美国的改革模式,改革的重点对象是市场的传统主导公司-中国电信。使中国电信就象当年的AT&T一样,市场规模越来越小,竞争力自然受到削弱。从表面上看,此次电信改革虽然涉及已有的多家电信运营商,但重点仍然是针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3年前的1999年2月,中国电信第一次遭到拆分重组。日前完成的第二次电信体制改革进一步弱化了原中国电信集团的市场地位,使其失去了曾经拥有的″半壁江山″。2001年,中国电信虽然遇到了多年来不曾有过的业绩滑坡,但仍然占中国整个电信市场业务收入的51%。新挂牌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公司”分别占原中国电信业务收入的33.8%和17.2%,新的中国电信集团首次退至次席。
2、谁是国家队?
早在1998年-1999年,当时的中国电信面临改组、“横切和竖切”时,无数业内人士和专家就在许多场合不厌其烦提出这么一些问题: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电信领域需不需要“国家队”?支离中国电信,谁来当“国家队”?今天重提这个沉重的话题,可谓“老调重谈”,可是这个话题是值得政府考虑的。虽说经过当前的改革,基础电信业务里有多家运营商,且没有一家的市场份额超过50%。那么,重组后的几家大型电信集团公司是不是同为“国家队”?如果同为“国家队”,除联通集团公司外,其余均未获得全业务许可证,总觉得不象“国家队”;没有全业务许可证,“国家队”又如何实现彼此之间或与国外同行的同质竞争?而且,我们目前面临的国际环境与过去有很大的不同:过去我们不是WTO成员,真正参与国际竞争似乎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如今我们已经“入世”,我国政府承诺外资将逐步进入我国电信市场。就是说,我国电信业已经置于WTO的竞争环境中。相对我国目前的几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而言,那些身经百战的外国跨国运营商就象“巨无霸”。在凭势力说话的市场竞争中,我国现有的运营商就是再过几年恐怕也很难与“巨无霸”们抗衡。再说欧盟,欧盟之所以不轻易拆分传统电信公司,就是继续发挥传统公司大而强的优势,同时改造其资本结构,帮助其增强活力和竞争力,使改制后的传统公司仍然是各国的“国家队”。欧盟15国1998年全面开放电信市场后,国不论大小,所受影响并不大。可见,电信市场无论竞争如何激烈,不能没有“排头兵”,不能没有“国家队”。通过此次重组,有实力的中国电信运营商在确保国内市场、做大做强、争做“国家队”同时,可采取合资、购并、参股等方式适时进入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3、构建全业务运营商把握发展机遇
经过1999年和2002年两次大的电信体制改革,都是政府发动和强制推进的,符合世界电信改革的潮流,是我国主动应对WTO挑战采取的重大举措。但人们普遍关注的某些问题在这次改革中还是没有触及:目前全国只有中国联通是全业务运营商,传统电信运营商不允许经营移动业务在WTO成员中是极少有的。此次重组,原来的中国网通是主要的受益者。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在改组中并没有受到影响。中国移动电信市场完全由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两家“双垄断”,虽然固网公司(包括铁通)也在一些城市经营“小灵通”(PHS),但尚未形成大气候,不足以成为上述两家公司的竞争对手,事实上也不是一个层面的的竞争业务。人们有理由提出新的问题:象中国这样的大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两张移动经营许可证就够了吗?另外,几乎在世界所有国家,不允许原来的传统电信运营商经营移动业务的少之又少……如果说,过去的中国电信在2G移动通信领域只能旁观,那么3G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3G在国外曾被炒得“找不着北”,结果许多运营商被套,负责累累,经营惨淡。到现在为止,3G也没有火起来,问题不是技术,而是市场还不成熟,供求不应期。这就说明,在技术和市场的关系方面,市场和需求是第一位的:市场驱动和刺激技术发展;新技术如果符合市场“呼唤”,则会催生新的市场。我国政府和制造商、运营商对待3G的态度是积极的、理智的、稳健和务实的,因而没有出现“3G泡沫”。但现在面临一个新选择:一旦3G市场成熟,其发展规模就会很快壮大。如果政府对经营固网的中国电信集团和网通集团给予经营3G许可证,这些公司就在重组后得到了大发展的机遇。
4、能破除本地垄断吗?
破除本地垄断,在世界上都是一个难题。美国从1996年一直到现在,出台许多反本地垄断的法律及强制性规定,见效不理想,本地垄断仍然我行我素,其他公司进入本地相当困难。除美国外,其他国家也找不出真正实现本地竞争的例子。我国是否通过重组就能破除本地垄断,就能实现本地业务竞争?人们还是表示担忧,因为纵观国外的经验和教训,要做到这一点是非常不容易的,本地运营商会顽强地阻击,而且各公司还会利用本地资源优势进行市场延申。如果真是这样,南北方可以互到对方地盘经营市话业务的规定会不会成为“纸上谈兵”?另外,除了当前新出现从南北两家公司,其余公司如果要进入这两家范围建本地网,成本投入非常大,资本回收周期难以预测,投资风险使其他公司进入这两家公司把持的本地市场望而却步。
5、确保电信普遍服务
我国电信改革和重组后将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就是如何保证普遍服务。建立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已经写进《电信条例》,但如何贯彻落实却不是那么容易的。过去,我国的电信普遍服务基本由重组前的中国电信提供。据称,中国电信每年要为此项服务支出80-100亿元。换句话说,原中国电信每年在普遍服务方面的亏损达80-100亿元,重组后,如果仍然让新的中国电信一家承担普遍服务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当务之急,电信主管部门要会同政府财政部门就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和普遍服务基金机制形成框架意见,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应配合政府就成本问题有一个合理的、科学的、令人信服的说法。在法规方面,也应该明确定义现阶段我国普遍服务的目标,普遍服务的承担者、实施者和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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