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企分离
1990年,邮电部已将电信运营权完全下放到了省级邮电管理局;邮电部也不再承担电信设备制造、电信工程建设和采购的职能。
1994年,原政企合一的电信总局从邮电部机关中分离出来成为企业,改名中国电信,单独核算,承担运营职能,统一经营全国公用电信通信网和电信基本业务,并承担普遍服务的义务;另一方面,在邮电部专门成立了电信政务司,承担电信行政管理职能;随后,地方电信管理局的“政”、“企”职责也自上而地逐步分开。
(2)邮电分营
1994年9月,在中央一级,通过政企分离,电信总局和邮电总局从邮电部分离出来;1997年,邮电部选定海南省和重庆市进行邮电分营试点工作;随后,邮电分营向各省会级城市和一些大城市自上而下地推开;到1999年,地方一级邮政与电信已实现分账经营,但电信还必须对邮政进行财务补贴。
(3)机构改革
在中国,电信业的政府主管部门过去长期以来由邮电部来担当,90年代以来政府的电信管理体制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
1994年3月,国务院批准改革邮电管理体制的“三定”方案[8],要求邮电部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在管理上,明确邮电系统继续实行邮电部和省区市双重领导、以邮电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对内放开一部分电信业务的情况下,明确邮电部负责对全国通信行业的宏观管理,统一管理国家公用通信网和通信业务市场,换句话说,授权邮电部门不仅要管理自己所属的企业,而且要对参与电信市场运营的所有企业实行管理,同时要协调公用电信网与专用电信网的关系,当时的重点是处理中国电信与联通的竞争关系。实践表明,当时的邮电部由于同中国电信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起促进公平竞争的义务。
1998年,国务院在进行机构改革的时候,在合并邮电部和电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信息产业部。在国务院和社会各方面的推动下,随着电信市场的重组,信息产业部的规制角色和职能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除了明确了新的管理机构,更重要的是调整了相关职能司局的职能,包括把互联网管理的职能从信息化推进司调整到电信管理局,使后者成为集中履行电信市场管理职能的机构;适应政企分离的需要,对规划司、清算司和人事司原来掌握的与电信企业有关的投资、财务和人事管理权进行了调整等。另外,还把一些原属政府的职能,外移到附属事业单位来履行。应该说,这一改革目前还在进行之中,信息产业部目前对几千家增值服务商和对地市以下的行业管理,似乎还顾不过来。在省一级,政企分开及相应的电信规制机构采取了不同模式:目前,设信息产业厅的有17个,电信管理方面的典型做法是在过去电信管理局加挂信息产业厅的牌子;不设信息产业厅的有14个,电信管理是由分设的机构负责的。
(4)法规建设
目前,在《电信法》尚不存在的条件下,主管部门对电信市场的规制主要依靠行政法规来进行。2000年9月,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是中国电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加上在此前后信息产业部陆续发布一系列电信行业监管行政规章和文件,主要如:《电信设备进网审批管理办法》(98/12)、《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99/9)、《电信服务标准(试行)》(2000/1)、《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00/4)、《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00/9)、《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暂行规定》(00/10)、《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00/11)和国务院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现有电信法规已经覆盖到电信市场竞争、行政监管、市场准入、互联互通、服务质量、信息安全、设备入网、互联网业务等诸多方面。
下一步,特别考虑到中国加入WTO的因素,电信法律环境仍有待于完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加快《电信法》的立法程序。另据信息产业部官方的消息,涉及电信市场外资参与的法规正在制定之中。
3、电信资费调整
过去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国内的电信资费并没有起到调节市场供求的杠杆作用。一个最典型的例证是:1958年制定的市内公用电话通话费每次0.04元的收费标准一直沿用了32年,直到1990年才调整到中准价每次0.10元[9]。90年代以来,随着电信“起飞”,电信资费问题越来越引起公众和主管部门的重视,电信资费政策通过调整频繁,已在多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电信资费的调节方向从供给转向需求。改革开放之初,阻碍中国电信发展的矛盾主要方面在于供给不足,因此,自80年代以来,配合着其它方面政策杠杆的使用,在电信资费方面,政府也推出包括电话初装费、电信附加费等在内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为运营商加快积累电信发展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电信的“起飞”和电信市场引入竞争,近年的电信资费政策已转向了需求方面,即通过降低资费刺激需求,“薄利多销”,来促进电信发展。
(2)结构性调整,成为近年电信资费改革的重要任务。中国过去一直实行市话通话费低资费政策,实行电话初装费政策后,便形成了“低通话费、高初装费”的结构,另一方面,在独家垄断时期又形成了“低市话、高长话”的资费结构。随着电信改革和产业的发展,畸型的资费便越来越不适应市场化的要求。在近年的几次资费调整中,市话已从1990年的0.10元/3分钟,上调到目前的首次3分钟资费标准为0.18元、0.20元、0.22元,以后每分钟资费标准为0.09元、0.10元、0.11元;国际长途,已从1994年人民币汇率下调后每分钟18元至40元,降低到每6秒钟0.8元;国内长途也已大幅度下降,目前为每分钟0.70元(按每6秒为计费单元收费)。另一方面,曾一度高达每户3000元至5000元的电话初装费和电信附加费已被全部取消。在某种程度上,它也意味着80年代以来实行的以优惠资费政策积累电信建设资金的阶段已经结束。
1994年以来部分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变动对比表(元/分钟)
1994年前 1994年1月1日上调50% 1996年12月1日下调30% 1997年7月1日港澳台话费下调30% 1998年1月1日国际电话费分时段优惠40% 2001年1月1日改按每6秒钟计费
秘鲁 26.3 39.45 27.6
16.6 8
法国 19.7 29.55 20.7
12.4 8
俄罗斯 18.0 27.0 18.9
11.3 8
美国 17.5 26.25 18.4
11.0 8
新加坡 16.4 24.6 17.2
7.6 8
日本 12.1 18.15 12.7
7.6 8
香港 11.0 16.5 11.6 8.1 法定节假日6.4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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